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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省金秋医院三号楼、六号楼部分楼层消防EPS电池更换
分类:通知公告
作者:
来源:
发布时间:2025-05-13
项 目 名 称 | 三号楼、六号楼部分楼层消防EPS电池更换 |
服 务 期 限 | 更换完成 |
公 示 期 限 | 2025年5月13日-2025年5月15日 |
公 示 科 室 | 保卫科 |
最 高 限 价 | 4万元,超过最高限价无效。 |
付 款 方 式 | 签订合同前一次性交纳合同总额5%履约保证金。消防EPS电池更换完成,验收合格交付甲方正常使用后1个月内,乙方开具足额发票,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0%货款。保修期为1年,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免费维修。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2个月,履约无异常一次性无息支付退还履约保证金。 |
联系人 | 辽宁省金秋医院保卫科 吴全胜 024-33016115 |
项目采购公告
一、项目需求
1、 辽宁省金秋医院拟对三号楼、六号楼部分楼层寿命不足消防EPS电池进行更换。
2、开标日期:2025年5月21日15:00
二、项目清单
序号 | 名称 | 单位规格 | 数量 |
1 | 消防EPS电池更换服务 | 组 | 5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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